必須遵守使用手冊中有關調整、維護、檢查和檢查周期等方面的規(guī)定。
進行機械和電氣的修理和維護工作只能由受過培訓的人員完成。
為調整補償,設備在投入使用1~2個月后應重新擰緊所有的螺栓連接。
維護和修理時,只能使用和更換工廠原裝標準組件,不允許用其它相似零件替代。
不要觸及旋轉部件,應保持足夠的距離,防止衣服、肢體或頭發(fā)被卷入。
在使用清洗劑時、或在易燃物品附近時,應避免明火、高溫灼熱(焊接)和火星,否則會導致意外火災、產生有害氣體、或損壞絕緣。
如果必須帶電對零部件進行作業(yè)時,現場應有第二個人在場,以便在緊急狀況時按下急停按鈕或切斷供電電源。
當拆卸軌道時:在松開螺栓連接前,使用鋼絲繩或吊裝帶等繩索固定軌道頭,防止被拆卸軌道掉落。
應更換損壞或變形的彈簧卡箍緊固件和彈性圓柱銷。不能在小車上焊接或鉆孔。